2024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?快来了解!
2024年09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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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,国家和省、市出台了一系列助学政策鼓励就读技工院校的学生,鼓励学子在求学路上勇往直前追寻自己的梦想。为确保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”,现将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如下,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。


1、免学费 

资助对象: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; 

 资助标准:2100元/生/年; 

 所需材料:评审表、户口本复印件(户口本首页+学生页); 

 认定程序:学生填写《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(试行)》,学校审核认定公示,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;

 资金发放:学生每年入学交学费时已按照资助标准减免。 


 2、国家助学金 

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 

 资助标准:平均2000元/生/年(具体分为三档:一档3000元/生/年 ,二档2000元/生/年,三档1000元/生/年); 

 享受条件: ①11个连片特困地区、三区三州地区的学生必须享受,且不占用20%的比例;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、低保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家庭学生、孤儿、 残疾学生、烈士及一级伤残军人子女、残疾人子女及其他困难类型家庭的学生优先享受资助,但名额要占用在籍学生人数的20%。 

 所需材料:评审表、相关贫困证明资料、户口本复印件(户口本首页+学生页); 

 认定程序:学生填写《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(试行)》,学校审核认定公示,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; 

 资金发放: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的社保卡上。 


 3、住宿费减免 

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、二年级成都籍在校所有住宿学生,一、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成都籍住宿学生。 

 资助标准:500元/生/年; 

 所需材料:评审表、户口本复印件(户口本首页+学生页); 

 认定程序:学生填写《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(试行)》,学校审核认定公示,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; 

 资金发放: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的社保卡上。

 

 4、国家奖学金 

资助标准:6000元/生/年; 

 申请基本条件:

 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 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 ③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 ④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
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、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 

 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,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:

 ①年级要求:全日制二年级(含)及以上的学生;

 ②成绩表现要求:学习成绩排名应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%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%,但达到前30%且 在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,也可申请奖学金。 

 所需材料: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、学生学籍卡、学生成绩表; 

 认定程序:学生提出申请,由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,层层上报至人社部终审; 

 资金发放: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(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资金拨付为准)。 


 5、凉山州州外就读中职学校学生生活补助 

资助对象:全日制中职在籍一、二年级“四县两市”学生(凉山州冕宁县、宁南县、德昌县、会东县、西昌市、会理市); 

 资助标准:1500元/生/年; 

 所需材料:凉山州资助申请表、户口本复印件(户口本首页+学生页)、学生照片; 

 认定程序:学生提出申请,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,报凉山州教体局审核备案; 

 资金发放:按学年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。

 

 6、“技能雏鹰”奖(助)学金 

资助对象:每年度奖(助)学金共计60万元人民币,奖励200名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,其中奖学金、助学金名额各为100人; 

 资助标准:3000元/生/年; 

 资助比例: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、技工院校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,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定; 

 所需材料:申请审批表、学生成绩表; 

 认定程序:学生提出申请,由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,层层上报至人社部终审; 

 资金发放:按学年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


 7、雨露计划 

资助对象:对就读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脱贫户家庭(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)子女可在当地申请补助,详情咨询当地扶贫办; 

 资助标准:3000元/生/年; 

 所需材料:申请表、学籍证明表、户口本复印件、社保卡复印件; 

 认定程序:学生填好学籍证明经学校盖章后交回当地扶贫办申请; 

 资金发放:由当地扶贫办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。 


 8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 

资助对象: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在蓉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院校)中以下六类毕业生(全日制在校生)。 

 1.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; 

 2. 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; 

 3.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(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); 

 4. 残疾毕业生;

 5.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;

 6. 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。 

 资助标准:1500元/生; 

 所需材料:申请表,身份证复印件,申请类型证明材料;

 认定程序:学生填写《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,学校审查、公示,报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; 

 资金发放: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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